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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过度包装,规范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人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标准为抓手,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减轻消费者负担,并将于20239月起实施。

202238日已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严格限定包装层数要求,规定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

1、规范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

2、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

3、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

4、新标准将于2023 9 1日正式实施

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新规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

5、化妆品企业的应对措施

为避免被暂停销售、高额罚款、包材销毁等等处罚,各化妆品企业尽快针对产品设计部门、产品生产部门等相关团队召开新国标文件的理解、学习。对比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情况进行检索梳理,明确超标产品名单;其次,开始调整企业产品设计、生产标准,确保后续产品的全部合规达标;加快消纳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商品,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化妆品。


此文关键词:包装, 食品, 化妆品, 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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