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或将被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人次:
2021年3月26日,中检院官网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拟将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具体见下表)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19日前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
拟将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的4项物质:
序号 | 物质名称 |
1 | 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 |
2 | 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 |
3 | 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 |
4 | 大麻二酚 |
相关链接: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103261456533198.html
同类文章排行
- 注意!REACH附录XVII新增第80、81条款限制要求
- 快讯!广东省迁移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
- 快讯!SVHC清单新增3项意向物质,目前共5项
- 重要提醒!2026年3月3日,澳洲LED灯产品强制执行GEMS (MEPS)
- FCC发布关于47 CFR Part 2.1093便携式设备射频暴露测试临时简化指南
- 快讯!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得克隆的POPs修订草案
- 碳刷含铜量高直流电机EMC(30MHz~300MHz超标问题)案例分析
- 国家药监局:7项方法纳入化妆品规范,牙膏检测迎新标准
- 关于SASO 2902:灯具产品豁免证书的变更时间期限和要求
- 灯具新标IEC 60598-1:2024发布→速看关键更新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