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发布关于《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
发表时间:2020-09-04
9月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通知,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9月17日。相关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妆品产品的功效宣称评价工作。
目的: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行为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对现有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体系、国内外评价方法及评价部门/机构的调研分析,结合我国化妆品法规要求及行业实际情况,起草本指导原则,为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主要关注的内容: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范围。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机构。
关于功效宣称评价方法。
关于祛斑美白功效评价交叉参照。
具体细节可登陆以下链接下载附件进行查询:
https://www.nifdc.org.cn/nifdc/ggtzh/tongzh/tzh2020/20200901132803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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