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或将被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发表时间:2021-03-30
2021年3月26日,中检院官网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拟将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具体见下表)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19日前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
拟将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的4项物质:
序号 | 物质名称 |
1 | 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 |
2 | 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 |
3 | 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 |
4 | 大麻二酚 |
相关链接: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103261456533198.html
相关资讯400-840-2288
- 权威解读 !《光源 安全要求》等52项照明领域强推配套国家标准答疑
- 确认上调!企业如何申请蓝牙技术联盟会员,赶上涨价前的末班车?
- UL亚太区副总裁到访沃特东莞进行CBTL授牌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两项有关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 快讯!广东省迁移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
网友热评400-840-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