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或将被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发表时间:2021-03-30
2021年3月26日,中检院官网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拟将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具体见下表)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19日前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
拟将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的4项物质:
序号 | 物质名称 |
1 | 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 |
2 | 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 |
3 | 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 |
4 | 大麻二酚 |
相关链接: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103261456533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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