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洲家电不同外观、结构产品要求出多份证书的解析说明
发表时间:2021-09-01
关于近期出现的“澳洲要求家电需严格按照EESS条例必须分开出多份报告、证书”的事宜,解答如下:
一、针对EESS条例分析,以下1-5点需同时满足,就属于同一family,才能出一份证书,否则都要分开出证:
1、相同的电气绝缘等级。(ClassⅠ和ClassⅡ不在同一family)
2、类似的关键零部件。(主要针对核心部件:电机、发热体)
3、类似的整机结构、整机电路布局。(如果只是控制方式的差异并不影响)
4、类似的外壳材料。(例如:不同外壳材料,金属和塑料外壳,就不在同一family)
5、相同的电压类型、相同的供电方式(直流、交流 不在同一family ;单相、多相 不在同一family)
二、不同机构分开出报告、出证的不同点:
1、澳洲Global和SGS:
整机结构、外观明显差异,要分开出报告和证书;只有外观、结构类似的情况,才接受出具一份证书。
2、SAA:
不仅结构、外观不同要分开报告、证书,且负载的形状更改也要分开出证。(比如:风扇类的扇叶不同, SAA认为就要分开出证)。后期出证建议尽量引导客户到Global或SAA出证。
相关资讯400-840-2288
- 速看!SVHC意向物质又新增1项,目前共有11项
- 佛山沃特参加IFM 22e44-1B, 22e44-2能力验证IPX1, X2 & X3, IPX4, X5, 4X & 5X试验获“满意”结果
- 快讯!REACH SVHC新增1项意向物质
- 沃特检验集团东莞公司取得以色列SII认可实验室资质
- 沃特全新推出「现场眩光测试」服务
网友热评400-840-2288